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二、主办单位:
广东省青少年体育联合会
广东省青少年跆拳道协会
三、承办单位:
广东粤体联国际体育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四、支持单位:
广州市青少年体育发展促进会
珠海市斗门区体育总会
珠海市斗门区青少年宫
五、协办单位:
珠海市斗门区跆拳道教育研究会
珠海市斗门区跆拳道协会
珠海市跆联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广东福文狮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六、比赛地点:
珠海市斗门区时代倾城体育馆
七、比赛时间:
2019年4月27日
八、参赛资格:
(一)广东省青少年跆拳道协会会员单位;
(二)受邀请的跆拳道馆、俱乐部、学校等相关单位;
(三)参赛资格由广东省青少年跆拳道协会负责审定。
九、比赛年龄:
成人组:1993年至2001年出生者(18-26岁)
青年组:2002年至2004年出生者(15-17岁)
少年组:2005年至2007年出生者(12-14岁)
少儿组:2008年至2010年出生者(9-11岁)
儿童组:2011年至2012年出生者(7-8岁)
幼儿组:2013年至2014年出生者(5-6岁)
十、赛事项目:
(一)品势项目:
1.个人品势:分别设男、女子组,参加人数不限;
2.混双品势:由1男1女共2人组成,每级别限报2队;
3.团体品势:分别设男、女子组,由3人组成,每级别分别限报2队。
(二)竞技项目:
1.个人竞技:分别设男、女子组,参加人数不限;
十一、品势项目:
(一)品势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PK赛制),比赛内容在指定品势中抽选一套品势进行比赛;
(二)不足2人/队的级别向下一级别合并,超过16人/队的级别将进行再分组,每组分别决出前8名;
(三)个人品势比赛组别:
1.需按年龄和腰带颜色划分;
2.高级组:一级或以上(红黑带或以上);
3.中级组:五级至二级(绿蓝带至红带);
4.初级组:九级至六级(白黄带至绿带)。
(四)混双、团体比赛组别:
1.只按年龄划分,腰带颜色不限;
2.同一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组混双配对和一组团体组合比赛,不允许跨组别配对。
(五)指定品势抽签内容:
组别 |
个人、混双、团体指定品势 |
成人组 青年组 |
高级组:高丽、金刚 |
中级组:太极七、八章 |
|
初级组:太极四、五章 |
|
少年组 少儿组 |
高级组:太极七、八章 |
中级组:太极五、六章 |
|
初级组:太极三、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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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组 幼儿组 |
高级组:太极五、六章 |
中级组:太极三、四章 |
|
初级组:太极一、二章 |
十二、竞技项目:
(一)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PK赛制),执行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的竞技竞赛规则;
(二)已在体育总局全国运动员系统注册的省市专业队、体校优秀运动员三年内不得参赛(指获得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赛前八名和省运会、省锦标赛、冠军赛前三名的运动员);
(三)组别人数设置:超过16人/队的级别将进行再分组,每组分别决出前8名;
(四)个人竞技比赛:
1.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每回合进行1分钟,中间休息30秒(根据实际情况,青年组比赛每局可增加至1.5分钟);
2、各级别人数不足2人时,按体重或年龄向上合并该级别进行比赛,如没有合并的级别将取消该组别比赛;
3.个人竞技比赛级别:
(1)成人、青年男子组(15-26岁):
-42KG、42-46KG、46-50KG、50-54KG、54-58KG、58-62KG、62-67KG、67-72KG、+72KG
(2)成人、青年女子组:
-42KG、42-44KG、44-47KG、47-51KG、51-55KG、55-59KG、59-64KG、+64KG
(3)少年男子组:(12-14岁)
-32KG、32-35KG、35-38KG、38-41KG、41-45KG、45-49KG、49-53KG、53-57KG、+57KG
(4)少年女子组:
-30KG、30-33KG、33-36KG、36-39KG、39-42KG、42-46KG、46-50KG、50-54KG、+54KG
(5)少儿男子组:(9-11岁)
-25KG、25-27KG、27-29KG、29-31KG、31-33KG、33-36KG、36-39KG、39-42KG、42-46KG、46-50KG、+50KG
(6)少儿女子组:
-22KG、22-24KG、24-26KG、26-28KG、28-30KG、30-32KG、32-35KG、35-38KG、38-41KG、41-44KG、44-48KG、+48KG
(7)儿童男子组:(7-8岁)
-20KG、20-22KG、22-24KG、24-26KG、26-28KG、28-30KG、30-32KG、32-35KG、35-38KG、+38KG
(8)儿童女子组:
-19KG、19-21KG、21-23KG、23-25KG、25-27KG、27-29KG、29-31KG、31-34KG、34-37KG、+37KG
(9)幼儿男子组:(5-6岁)
-14KG、14-16KG、16-18KG、18-20KG、20-22KG、22-24KG、24-26KG、26-28KG、28-30KG、+30KG
(10)幼儿女子组:
-13KG、13-15KG、15-17KG、17-19KG、19-21KG、21-23KG、23-25KG、25-27KG、27-29KG、+29KG
重要说明:报名时请按实际公斤级别报名,例如参加50-54KG,体重应为50.00-53.99KG之间,49.99需参加-50KG,54.00KG需参加54-58KG,如此类推。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品势、竞技项目各级别比赛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第三、第四名并列第三名,第五至八名并列第五名),给予前三名颁发奖牌(并列第三名);
(二)设品势总分、竞技总分奖,分别给予前八名单位颁发奖杯,计算办法:个人竞技、规定品势(个人、混双、团体)各组成绩按9、7、5.5、2.5累计总分,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
(三)设单位纪念奖,按报名人数给予参赛单位纪念牌匾,10至19人颁发“参与单位奖”,20至39人颁发“优秀单位奖”,40至59人颁发“先进单位奖”,60人或以上颁发“杰出单位奖”;
(四)按报名人数给予参赛单位推荐“优秀教练员奖”和“优秀运动员”名额,10至19人推荐1名,20至29人推荐2名,如此类推,授予荣誉证书;
(五)设“优秀裁判员奖”,按裁判员参加人数4:1比例评选,授予荣誉证书;
(六)向所有参与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和工作人员颁发赛事参与纪念证书。
十四、经费
(一)缴纳参赛费300 元/项;
(二)每增加一项加100 元(项目分别为个人品势、混双品势、团体品势、个人竞技);
(三)保险费20元/人(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统一购买);
(四)保证金1000元/单位,连同参赛费、保险费同时缴纳,以保证赛事期间无不良行为,如无不良行为赛后全额退还;
(五)往返交通、食宿费自理,可咨询承办单位提供协助订车、订房订餐等服务,粤青跆协会员单位参赛给予交通补助;
(六)缴费银行账号:
户名:广东省青少年跆拳道协会
账号:360203170920027731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天河北支行
十五、报名及报到须知:
(一)报名截至时间:4月21日,
报名网址www.gz202.com/zhuhai(逾期自动关闭);
(二)各参赛单位网上报名后,在报名平台将报名表打印1份,由领队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到时统一交纳;
(三)运动队请按时到赛区报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领取秩序册、领队证、教练员证和运动员注册证并签署《免责声明》;
(四)在网上报名确认结束后,各队伍在报到时需更改竞技运动员参赛级别的,缴纳更改费100元/人;
(五)称重和检录时出示组委会颁发的注册运动员证;
(六)各参赛队伍可申报领队1名、教练员若干名,没有申报的名单不派发工作证,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七)赛事组织方提供驻点医生,为运动员提供医疗服务;
(八)参赛运动员必须确认身体状况能正常参加比赛,未成年人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确认同意,由各参赛单位组织参加比赛;比赛期间出现严重意外的伤害事故,全部由赛事承保的保险公司和各参赛单位负责解决,组委会不负担赔偿责任,但会积极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九)赛区联系人:
1.报名联系人:朱辉茹,联系电话:13826060439
2.报到联系人:陈俊霖,联系电话:17688468635
3.编排联系人:白俊杰,联系电话:13686544397
十六、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申诉程序和规定: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提交申诉报告和申诉录像(必须清晰可见),交纳申诉费人民币1000元,申诉成功退还一半申诉费,申诉失败没收全部申诉费;
(三)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主办方选派。
十七、赛风赛纪监督:
(一)主办单位委派组成的赛风赛纪监督组,负责全面监察赛事的正常进行,如发生安全隐患、秩序失控或遇到不可抗因素事情等重大问题时,拥有终止赛事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最终权利;
(二)赛事期间,在场的教练员、运动员、家长或观众严重影响赛事正常进行,不服从大会指挥时,有权通过安保程序进行清场,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滋事者的相关责任,并进行处罚;
(三)参赛运动员严禁冒名顶替,虚报年龄等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违反规定者,赛风赛纪监督组有权取消该参赛单位所有成绩和所有优秀奖评比资格,并进行通报;
(四)场上指挥的教练员必须持有效的教练员证进行执教,教练员严禁拖鞋、短裤进场,若衣冠不整,立刻清理出场。
十八、联席会议:
(一)请各运动队准时参加联席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队必须派领队或教练员出席,否则不能参加优秀奖评资格;
(二)比赛项目进行电脑自动抽签排位,报名截止后进行各参赛队伍名单、对阵表和出场顺序表核对工作。
十九、器材要求:
(一)参加竞技比赛运动员必须符合跆拳道竞赛要求的器材(护甲、头盔、护臂、护胫、护裆、护手套、护脚套、护齿或面罩),缺一不可,由各队伍自备;
(二)如未按规定穿戴护具,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因护具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后果自负。
二十、服装要求:
(一)参加品势比赛可穿品势道服或竞技道服;
(二)参加竞技比赛不得穿品势道服或表演服。
二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