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组: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儿童一组: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儿童二组: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少儿组: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少年组: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
青少年组:2002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二、竞赛方法
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中国跆拳道竞赛规则”。注:不采用电子护具比赛。
三、参赛资格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都必须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大会交验相关原始凭证,如未办理不予参赛。(二)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经镇(街道)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并向组委会提交验健康证明原始凭证,方可参赛。(三)专业组:1、具有东莞市户籍或东莞市学籍;或已在省体育局注册,并可代表东莞参加省青少年锦标赛的非莞籍运动员。报名运动员需办理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也可)。2、符合参赛资格的现役国家队、省队(包括我市输送解放军与广东双计分)适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不占输送单位名额。(四)业余组:凭参赛证。
四、竞赛办法
(一)以身份证年龄为准,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则取消该代表队团体总分成绩。(二)专业组:个人竞技男女比赛均采用单败淘汰赛,男女甲、乙组且进行三回合、每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男女丙组和丁组且进行两回合、每回合1分钟、回合间休息30秒。业余组:个人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男、女)且进行二回合、每回合1分钟、回合间休息30秒,一个级别报名参赛人数在3人以内(含3人)时,根据情况决定比赛方式或取消该级别。 (三)所有参赛的运动员,一经确认不可改动或退赛。(四)比赛采用电脑或人工混合抽签办法。(五)运动员必须穿规则规定的跆拳道服、护具出场比赛,不得在道服上出现省、国家或地区的会标、国旗及字样。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穿着规则规定的道服出场比赛不得穿品势服;参加品势比赛的运动员不按要求身着品势服将扣除个人成绩一分。(六)采用普通护具进行比赛,大会不提供任何个人比赛装备器材,运动员比赛装备由各参赛单位自行准备。参加竞技比赛护具必须齐全,且应穿戴道服内侧;不得穿戴在道服外;各参赛队按新的比赛规则自备【必戴:护头、护胸、护臂、护裆、护腿、护齿。选戴:面罩、护手套、护脚套。(注:少儿组、少年组、青少年组不得佩戴面罩)】。因护具不齐延误比赛限定时间者,裁判有权按自动弃权处理。(七)参赛运动员延误上场比赛时间、场上裁判提示三次(计时30秒)仍不能上场者,裁判将按自动弃权处理;(八)参赛运动员只能在规则规定与自己性别、年龄、体重相符的组别、级别参加比赛,不可冒名跨组或跨队参赛。发现跨组越队、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的,本队在该比赛的成绩全部取消,不计入团体总分;业余组禁止市队、省级、国家级在册、注册及退役运动员参赛,发现以上问题取消该队所有比赛成绩。 (九)教练员在场上不得穿着奇装异服,如短裤、拖鞋、道服等;教练席只允许一人指挥执教。(十)参赛运动员必须与所在代表队(或道馆)签订《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协议书》,业余组各参赛代表队必须在赛前与赛会签订《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协议书》。(十一)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保险》险额自定,并在正式比赛60分钟前将《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协议书》《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保险》上缴组委会。
五、录取名次
(一)各级别按名次依次录取给予奖励。(二)每级别个人:冠军颁发奖杯、奖牌、证书;亚军、季军颁发奖牌、证书;第5—第8名颁发证书。(三)业余组:设个人男子、女子“品势-最佳技术奖”、“竞技-最佳技术奖”授予证书。专业组:设个人男子、女子“最佳技术奖”授予证书。(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及“优秀组织奖”颁发牌匾或证书,颁发数量以实际参赛人数及成绩最终确定。(五)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 (六)业余组:年度奖(品势和竞技)团体总分第一名,将颁发东莞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最高荣誉总冠军奖。
六、报名
(一)专业组:以各镇街(园区)体育工作部门为单位携带参赛运动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证件电子照片一张及镇街(园区)体育工作部门盖章的报名表等资料发送至 1029770905@qq.com,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6日 (联系人:黄柳,联系电话:13827221533)。(二)业余组:为了能更好地推动项目的发展,促进更多中小型道馆的加入,并且有更公平的获奖机制,本次赛事实行每队限报人数80人,如有超出请以二队、三队形式报名参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8日22时,特殊情况可提前预约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本次赛事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http://form.sun0769.com/index.php?c=form_niandongguanshiq2019,录入后将电子版资料和电子照片,发送至 1029770905@qq.com邮箱,联系人:黄柳,联系电话:13827221533。领队会议时交齐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未办理身份证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办理身份证的回执。运动员参赛报名需在所属学习道馆或培训机构报名,东莞市跆拳道协会不直接接受个人报名,并有权对参赛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三)资料齐全:参赛队报到时按要求提交报名表(盖章)原件,承诺书/参赛风险告知书,以备抽查;报到时领取参赛证、教练证、领队证、秩序册、出场顺序表等。(四)领队会议:参赛队伍请派代表参加领队会,未参加领队会的队伍,将不接受其提出的任何仲裁申请,并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领队联席会议定于2019年12月12日15:00,在东莞市体育馆足球场东九区会议室召开。(五)称重安排:参加竞技比赛运动员必须参加竞技称重,竞技称重将于比赛当天上午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称重,以大会通知为准。称重净重量上浮不得超过所参赛级别,称重结果与所报级别不符、实际年龄与比赛规程组别不符者取消比赛资格;称重合格在参加首轮比赛结束后,不再接受申诉称量体重。(六)证件使用:参赛运动员凭运动员证参加称重、检录、进行比赛,并服从现场管理进出相关区域,如有违反,组委会有权没收参赛证件,情节恶劣可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运动员证未配照片,不得参加比赛。运动员证遗失,向组委会申请补办,并缴纳50元办证费,领取临时运动员证,临时运动员证须与身份证明文件同时使用(盖章有效)。领队、教练员凭参赛证参与赛事活动和进入比赛区域。领队和教练员证件领取以秩序册名单为准并附有照片,空白无效。领队和教练员证遗失,不予补办。
七、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定于2019年12月12日15时在东莞市体育馆足球场东九区会议室召开,请各队领队、教练员准时参加。
八、比赛期间注意事项
(一)为避免比赛时因对规则的不同理解发生争执,各参赛代表队必须推荐至少一名资深教练或领队参加赛前会议,不按此规定参加学习的代表队;凡对竞赛已明确讲述过的议题投诉,组委会有权拒绝解释、回答此类问题。(二)运动员本人或家长对比赛结果有异议的,必须通过代表队领队或教练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家长直接投诉介入赛事本身属于违规行为,组委会不予受理。对反复纠缠、不听劝告、影响赛场秩序与比赛正常进行的情况,情节严重的将对相关运动员和代表队进行处罚。 (三)违纪处罚:各参赛队及领队、教练必须服从大赛组委会统一管理、协调指挥、遵守大赛竞赛规程,若因弄虚作假、违纪以及赛场安全、秩序和卫生等问题导致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处罚代表队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业余组需缴纳保证金1000元/队,比赛中有违纪处罚纪录的代表队视情节轻重,分别从该代表队的保证金中扣除罚金300、500、100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终止年检资格、取消会员单位资格、以及取消相关违纪参赛队伍或个人的参赛成绩和继续参赛资格。无违纪行为的保证金赛后全额退还。(四)申诉处理:参赛队如果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必须按如下程序申诉:在该场比赛结束后的10分钟内提供书面及影像申诉 --- 由运动员所在队的领队或教练1-2人,将书面申诉及影像材料(业余组需交投诉费1000元)交仲裁委员会 --- 仲裁委员会集体分析研究 --- 将仲裁结果及时转告给申诉方。如败诉,投诉费不予退还,胜诉退还50%。 (五)超过投诉规定时间、身份不符、2人以上、罢赛、聚众闹事、不听裁判指挥、不按规定要求进入仲裁工作区域干扰正常工作的、仲裁委员会一律不予受理申诉,不听劝告的,裁判委员会有权直接判对方胜,并参照本章节“违纪处罚”的办法进行处罚。 (六)裁判员、仲裁委员及所有参加大会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介入自己所在道馆或代表队的利益相关的是非争议和裁定。违反者,组委会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大会补助并同时取消赛会资格及代表队全部成绩。 (七)裁判员或裁判组被代表队按正常渠道投诉、仲裁委员会经裁定有明显不公行为的,经组委会批准,第一次警告,扣除大会补助200元,在裁判组内部批评检讨;第二次取消大会全部补助,取消上场评分判罚资格并在大会公开通报批评;第三次永久取消其在东莞市跆拳道协会相关比赛的执裁资格。 (八)午餐: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由大会统一解决;其余自理。 (九)所有参加大会的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进入比赛场馆需凭大会统一颁发的证件。(十)停车1、馆区内(含校车)停车实行收费制,请参赛队妥善安排。2、参赛队尽量拼车出行,减少停车位的占用,给予他人留方便;3、因周末时间,馆区内车位较紧张,请各参赛队自行安排出行时间,尽量不要因出行情况而失去参赛资格。 (十一)场馆须知1、场馆内不允许穿高跟鞋进入比赛场地,请提前告知领队、家长或随从人员;2、场馆内不允许抽烟,如有需要请到吸烟区; 3、比赛期间,请领队管理好运动员,禁止乱跑、追逐打闹等,以免发生意外事件;4、场馆内须保持卫生清洁。请参赛人员注意卫生清洁,不乱扔垃圾乱吐痰等不良行为。
九、梯队等级设置
为促进东莞市跆拳道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自2020年开始试行道馆等级赛制。以2019年东莞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团体总分作为依据(按限报人数结算),年终总结会时会按实时排名下发参赛队等级排名。具体安排事宜如下:(一)甲级参赛队:10家;乙级参赛队:12家;丙级参赛队:若干。(二)晋升机制:乙级、丙级团体总分前两名可晋升至上一等级赛事。(三)降级机制:甲级、乙级团体总分最后两名且降至下一等级赛事。
十、有关裁判工作、裁判员的赛前培训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归“2019年东莞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组委会。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