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上海市第三届市民运动会组委会
承办单位
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上海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拳跆空(上海)体育经纪发展有限公司
青浦区跆拳道协会
青浦区颜安中学
青浦区蒸淀小学
支持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体育局
上海市青浦区体育总会
协办单位
黛塔(上海)体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跆拳道协会
赞助单位
陕西鼎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福建雄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三鸿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6日
地点:青浦区颜安中学(青浦区练塘镇练汇街228号体育馆);
组别设置
组别 |
年龄段 |
A组 |
2006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 |
B组 |
2008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 |
C组 |
2010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 |
D组 |
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 |
比赛项目
竞技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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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组 |
男子:38kg、42kg、47kg、51kg、56kg、+56kg 女子:37kg、41kg、46kg、50kg、55kg、+55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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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组 |
男子:31kg、36kg、40kg、46kg、50kg、+50kg 女子:30kg、35kg、39kg、43kg、47kg、+47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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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组 |
男子:24kg、28kg、32kg、36kg、+36kg 女子:23kg、27kg、31kg、35kg、+35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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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组 |
男子:22kg、25kg、28kg、32kg、35kg 女子:21kg、24kg、27kg、31kg、34kg |
竞技比赛须知:
(1)竞技比赛每个级别每队报名人数不限,如相关级别报名人数低于2人时,由竞委会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最终参赛级别和比赛顺序以对阵表为准。
(2)竞技个人比赛共2局,每局比赛90秒,局间休息30秒。
(3)竞技比赛各级别运动员采用传统护具和录像审议系统;采用单败淘汰赛,采用电脑自动抽签。
推广项目
根据推广项目配套竞赛办法由赛区选择组织。
参赛条件
(一)身份:凡是人在上海,热爱运动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二)年龄及健康状况:参赛选手报到时必须提交运动员健康申明;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患者、血糖不稳定者不允许参赛。
(三)其他:凡属本市市级运动队在编的运动员、教练员不得参加本人从事的项目比赛(包括职业俱乐部运动员、教练员)。
(四)各参赛单位须做好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组委会统一购买、费用自理)。
(五)报到时必须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籍卡等有效身份证件中的一项即可。
(六)如有弄虚作假、替赛的一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费用不退还,并在区域进行通报。
(七)运动员比赛、训练、交通食宿等安全管理由各领队、教练和运动员监护人负责,在报到时签署安全协议,不签署安全协议不予参赛,按弃权处理。
竞赛办法
(一)按《上海市第三届市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采用世界跆拳道联盟制定的最新跆拳道竞赛规则。
(三)比赛根据赛制选用普通护具计时计分系统、录像审议系统、成绩处理系统、品势评分系统。
(四)组委会负责提供指定的比赛用垫、头盔、护胸;参加竞技比赛运动员必须穿着护裆、护臂、护腿、护手套、护齿(小学组以下运动员可以不戴护齿),比赛不允许穿戴普通护脚套;竞技比赛必须穿着世跆联指定白色道服。
奖励办法
(一)所有比赛的前8名运动员由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且对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
(二)所有比赛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
(三)由组委会根据赛前、赛中、赛后的具体情况评选以下奖项:
1、设男、女子“最佳技术奖”各1名。
2、设“公平竞赛奖”若干。
3、设“突出贡献奖”由组委会推荐评选,颁发证书、奖牌。
4、以上奖项由各队评选和组委会推荐产生,在赛后公布。
报名方式
(一)各单位根据赛事具体要求,可在上海市第三届市民运动会官方网站(www.smydh.cn)和“上海体育”信息平台进行报名;
(二)各参赛单位在9月22日前进行电子报名,通过报名网站:www.btkdata.com;个人微信报名:关注“拳跆空”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进行个人报名;凡参与报名的运动员必须填报身份证号码,便于购买保险和成绩认证。
(三)报名表一旦确认不允许更换运动员姓名和组别。
(四)参加比赛的各队领队必须于赛9月25日17点前准时到组委会办公室报到交验资料、验证,领取参赛证,9月26日9点前在比赛场馆完成称量体重,否则不能参赛。
(五)各运动队报到时所有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需提交一寸报名时需电子照片一张,用于制证。有运动队标识的也请一并上传提供。
技术官员
市民运动会跆拳道项目裁判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名单由跆拳道组委会最终确定。
参赛费用
参赛队员报名费:300/人/项。
推广项目报名费:免费。
专项保险:20元。
餐费:25元/餐。
竞赛咨询:武老师:18101730172;组委会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351号A207室。
本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上海市第三届市民运动会跆拳道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