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青岛市跆拳道运动协会竞赛委员会
三、支持单位
青岛新华安邦国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7日
地点:海滨花园大酒店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单位为正规注册的跆拳道俱乐部、跆拳道馆、青岛市各大中小学校、高校跆拳道社团;
(二)参赛运动员为跆拳道馆在训半年以上。
六、赛制
(一)品势比赛:(个人赛为PK制)
个人品势比赛分4人为一小组进行比赛,产生冠军1名、亚军1名、季军2名。
(二)竞技比赛:(采用个人单败淘汰赛制,每4人为一小组)
每场比赛2局,每局比赛60秒,中间休息15秒,分差优势胜为20分,参赛级别低于2人的,将按照规定调整级别,每个级别浮动0.5KG,如超出规定需缴纳五十元更改比赛级别。
七、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品势比赛(个人、混双、团体):
1、个人比赛:分男、女组别
(1)幼儿组(男、女):(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儿童A组(男、女):(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出生);
(3)儿童B组(男、女):(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间出生);
(4)少儿组(男、女):(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间出生);
(5)少年组(男、女):(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间出生);
(6)青年组(男、女):(2002年12月31日前出生):
(7)学校社团组(男、女)
2、品势内容:
分类 |
指定品势 |
幼儿组 |
太极一章 |
儿童A组 |
太极二章 |
儿童B组 |
太极三章 |
少儿组 |
太极四章 |
少年组 |
太极五章 |
青年组 |
高丽 |
学校社团组 |
太极一章、太极三章、太极五章 |
八、录取的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比赛前3名颁发奖牌和证书;
(二)设品势团体总分奖和竞技团体总分奖,前3名颁发奖杯,积分办法如下:
1、品势团体总分为个人项目成绩,前三名积分依次为3、2、1;
2、竞技团体总分为个人项目成绩,前三名积分依次为3、2、1;
(三)设“道德风尚奖”,评选标准附后;
(四)设“优秀组织奖”,评选标准附后;
(五)设“优秀教练员”,评选标准附后;
(六)设“优秀裁判员”,评选标准附后;
(七)凡参加本次比赛的代表队有机会获得2020年度青岛市跆拳道运动协会优秀道馆的评选资格。
九、其他规定
(一)组委会负责提供中国跆协指定的比赛用垫、电子记分牌等;
(二)参赛运动员自行准备并必须穿着中国跆协指定、推荐的道服、护裆、护臂、护腿、护胸、护头(必须为带面罩的护头)和护脚套等;
(三)运动员不得穿着短袖道服、T恤和彩色道服上场比赛;
(四)竞技比赛为保护运动员安全严禁赛前控降体重;
(五)未申报个人项目的运动员需提交身份证号码办理保险后方可参加团体项目;
(六)参赛队伍必须以道馆为单位,严禁2支及以上队伍组队参赛,凡组队的单位取消一切评选资格;
(七)品势比赛须严格按照年龄和组别进行比赛,禁止以小打大或者以大打小,凡发现组别与实际不符者,将取消本次比赛所有的评选资格,并取消比赛成绩,参赛级别低于2人的,将按照规定合并级别;
(八)竞技比赛得分按照新的竞赛规则(八角场地)分为1分、2分、3分、4分、5分,扣分的判罚按照最新的竞赛规则执行;
(九)赛场严禁吸烟,不能在赛场上吃午餐,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志愿者进入场地必须佩戴证件,无证件者不能进入赛场,竞技比赛上场执教的教练员须穿着正装,佩戴领带,所有参赛车辆均不能进入,请各代表队自行安排车辆。
(十)本次比赛裁判员由组委会选调,参加比赛的道馆可以提交一名裁判员人选,参选人员需经过组委会裁判员委员会培训后,成绩优异者可执裁比赛。具体情况由组委会和裁判员委员会安排。
十、经费
(一)每个参加个人赛的运动员交竞赛管理费300元,每增加个人项目加100元,以弥补赛会经费的不足;
(二)每个参加的2人项目的比赛交竞赛管理费400元,3人以上的项目交竞赛管理费500元以弥补赛会经费的不足;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须交保险费20元,组委会统一安排跆拳道比赛专项保险,不参加保险的不能参加比赛。
十一、报名及报道
(一)报名:
2020年9月13日截止,所有代表队将电子版报名表、领队照片、教练员照片和运动员照片做成代表队名称的压缩文件包,电子照片以职务加姓名的方式编辑文件名,报名表发至qdtaiquandaoxh@163.com,逾期报名不予接受;实际报名以收到报名费为准。报名费用请填写备注以便区分,各代表队汇款后需电话联系确认后,方才有效。汇款单据请留存,报到时需提供汇款单据。
(二)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
董旭滨 联系电话:13405324747
张 薇 联系电话:13553059586
(三)报到
1.请各队领队于2020年10月6日到指定场地报到,并将免责声明(附件1)交至组委会。
2.报到时领队、教练领取运动员参赛证、教练证、领队证和对阵表。
3.竞技比赛称重日期为2020年10月6日上午7点半到9点。
(四)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报到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一个月内的健康证明(心电图)。
十二、申诉
当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之内,参赛单位注册的领队或教练,对比赛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申诉,申诉费用1000元整,胜诉返还50%,败诉不予返还。非参赛单位注册的领队或教练员无权提出申诉,对妨碍比赛进程的参赛道馆,将取消评选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等各奖项的评选,对严重妨碍比赛进程的参赛单位,组委会将追加处罚。
十三、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评选标准:
(一)单项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队伍并且比赛安全无事故,可获得“道德风尚奖”;
(二)单项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队伍,除“道德风尚奖”还可获得“优秀组织奖”;
(三)单项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队伍,除“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还可获得“优秀教练员”;
(四)“优秀裁判员”,由组委会评选;
(五)凡参加本次比赛的代表队有机会获得2020年度青岛市跆拳道运动协会优秀道馆的评选资格。
附件1
2020年第四届青岛武搏大会暨青岛市跆拳道精英赛
免责书
参赛单位:
领队姓名:
联系电话:
作为2020年第四届青岛武搏大会暨青岛市跆拳道精英赛参赛队领队,我在此承诺,本队将会尊重和遵守青岛市跆拳道运动协会的比赛规则和规定,在比赛中体现真正的体育精神。我队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状况,主办方、承办方和其他参赛人员免责。
领队签字:
签署日期:
注:此表报到时上交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