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设置
1、竞技比赛(男、女子个人竞技,男、女子团体竞技);
2、品势比赛(男、女子个人品势,混双品势,团体品势,亲子组品势);
3、电子竞速比赛(男、女子个人电子竞速);
(二)年龄组别
1.成年组: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25岁及以上)
2.青年组:1996年01月0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17岁-24岁)
3.少年组:2004年01月0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13至16岁)
4.少儿组:2008年01月0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11至12岁)
5.儿童组:2010年01月0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8至10岁)
6.幼儿A组:2013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7岁至6岁)
6.幼儿B组:2015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5岁及以下)
(一)本次比赛统一使用参赛运动员证,用作称重、检录之用。
(二)报名人数: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领队、教练员、医生等若干人。
注:每名运动员不能重复参与混双品势比赛、不能重复参与团体品势比赛,违者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县(区)级医务部门进行体检,医生确认可以参赛后开出体检证明,各参赛队伍须携带上参赛运动员的体检合格证明到赛场,比赛出现严重意外的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全部自行负责解决,组委会不负担赔偿责任,但会积极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一)竞技比赛
1、个人竞技
(1)个人竞技级别设置
① 成年组
男子:
-50KG、-54KG、-58KG、-62KG、-67KG、-72KG、+72KG;
女子:
-43KG、-47KG、-51KG、-55KG、-59KG、-64KG、+64KG。
② 青年组
男子:
-46KG、-50KG、-54KG、-58KG、-62KG、-67KG、-72KG、+72KG;
女子:
-40KG、-43KG、-47KG、-51KG、-55KG、-59KG、-64KG、+64KG。
③少年组
男子:
-33KG、-35KG、-38KG、-41KG、-45KG、-49KG、-53KG、-57KG、-62KG、+62KG;
女子:
-31KG、-33KG、-36KG、-39KG、-42KG、-46KG、-50KG、-54KG、-59KG、+59KG。
④少儿组
男子:
-25KG、-27KG、-30KG、-33KG、-36KG、-39KG、-42KG、-46KG、-50KG、+50KG;
女子:
-24KG、-26KG、-28KG、-31KG、-34KG、-37KG、-40KG、-44KG、-48KG、+48KG。
⑤ 儿童组
男子:
-18KG、-20KG、-22KG、-24KG、-26KG、-28KG、-31KG、-34KG、-37KG、+37KG;
女子:
-17KG、-19KG、-21KG、-23KG、-25KG、-27KG、-30KG、-33KG、-36KG、+36KG。
⑥幼儿A/B组
男子:
-16KG、-18KG、-20KG、-22KG、-24KG、-26KG、-28KG、-31KG、-34KG、+34KG;
女子:
-15KG、-17KG、-19KG、-21KG、-23KG、-25KG、-27KG、-30KG、-33KG、+33KG。
(2)个人竞技比赛规则:
① 采用单败淘汰制进行个人对抗赛。各级别不足2人,向上合并;个人竞技超过16人进行分组,每组分别决赛。
② 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③ 得分方式、犯规行为具体解释和执裁尺度,扣分上限,分差与顶分设置,优势判定方式等由技术代表制定,在领队会议公布。
④审议和合议:本次比赛不设录像审议。个人竞技比赛,每场教练员有一次要求合议的机会,如合议成功可继续有权提出合议,如失败则失去再次合议机会。合议结果为最终结果,不接受进一步申诉。
⑤比赛时间:
A、成年组及青年组: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每回合进行2分钟,中间休息1分钟。
B、少年组: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每回合进行1.5分钟,中间休息30秒。
C、少儿组、儿童组及幼儿组: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每回合进行1分钟,中间休息30秒。
(二)品势比赛
1、个人品势比赛:设男、女子个人品势。各年龄组按级位(腰带级别)划分级别。各级别不限参赛人数。
2、团体品势比赛:设男子团体、女子团体、混合男女团体,按年龄组划分级别,团体品势不以级位(腰带级别)划分级别。各代表队参赛组数不限。每组限3人,同一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组团体组合,不允许跨组组合。
3、混双品势比赛:不分色带组和黑带组,上场人数限定1男1女。
4、亲子品势比赛:不分男女、色组带和黑带组,上场人数限定1大1小(亲子)。
5、比赛分组及内容(示范组要求达到黑带三段或以上):
注:亲子品势参加选手必须有亲属关系。
6、赛制:品势项目采用评分排名赛制。级别不足2人,无须合并;超过 16 人(组),则再分组分别比赛,直接决赛 。
7、规则与比赛内容:
(1)品势比赛使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公布的品势规则。
(2)比赛使用品势内容由裁判长在领队会议上根据各级别比赛内容的范围进行抽签并宣布。
(3)各品势比赛的具体评分细则以领队会公布为准。
(三)电子竞速比赛
1、比赛项目介绍
电子竞速比赛是电子跆拳道竞速比赛,通过高科技电子化设备记录参赛运动员的速度、力量、耐力的数值,从而由电子作为媒介开展竞赛,减少了竞技对抗,加大了参与者对跆拳道的喜爱程度,同时提高跆拳道团队协同作战能力,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受伤,从而丰富参与者的体育常识。
2、项目设置
3、比赛规则
采用评分排名制,评分以系统记录有效击打次数排名,次数相同体重轻者优胜。各级别参赛人数少于2人,向上一组别合并或取消。超过 16 人(组),则再分组分别比赛。
(一)竞技比赛
1、设竞技团体总分奖,奖励前8名,按9、7、5.5、2.5(并列第三、并列第五)计分,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
2、个人奖:每级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
(二)品势比赛
1、设品势团体总分奖,奖励前8名,个人品势按9、7、6、5、4、3、2、1计分,混双品势按11、9、8、7、6、5、4、3计分,团体品势按15、11、10、9、8、7、6、5计分,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
(注:亲子品势成绩不纳入所有总分计算。)
2、个人品势:每组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
(三)电子竞速对抗比赛
1、设电子竞技对抗不纳入所有总分计算。
2、个人、团体、亲子 电子竞速比赛:每组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及“优秀运动员奖”若干名颁发牌匾或奖状,颁发数量以实际参赛人数确定。
(六)设个人男子女子品势“最佳技术奖”、个人男子女子竞技“最佳技术奖”,授予奖杯或奖状。
(一)报名时间:请各单位于2020年11月25日下午5点前登录比赛报名网站进行报名,
扫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
(一)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制定的《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临场指导的教练员必须穿着运动服和运动鞋,不得穿着背心、短裤、牛仔裤、皮鞋、拖鞋、光脚以及现场打电话、摄影等行为,否则将不能进场执行教练工作。
(三)大会负担竞赛组的所有费用,仲裁委员、裁判长、选调裁判员食宿由大会负责。
必须穿戴头盔、护甲、护臂、护胫、护裆、护齿(有保护面罩头盔可不带护齿)、护手套、护脚套等护具,护具由各队自理,如未按规定穿戴护具,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因护具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后果自负。(必须符合中国跆协规定的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