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广州市跆拳道协会
二、承办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跆拳道协会
三、协办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利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各参与组织工作的团体会员单位
四、支持单位
新跆联无锡赛事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利杰体育有限公司
五、赞助单位
普利杰跆拳道专业用品
六、比赛时间
2020年12月5-6日
七、比赛地点
广州市荔湾体育馆二楼(地址:荔湾区荔湾路54号)
八、参赛单位
广州市各级各类学校、广州市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主办方特邀单位
九、竞赛项目及年龄组别
(一)项目设置
(1) 个人竞技比赛,设男、女子各组别个人竞技。
(2) 规定品势比赛,设男、女子组别个人、混双品势、团体品势。
(3) 电子竞速比赛,设男、女子少儿、儿童、幼儿组个人电子竞速
(二)项目安排
本次比赛将按年龄组分别进行各项目比赛,以便控制人流以及减少运动员等候时间。计划如下:
第一单元:学校组,公开组幼儿、成年各项目比赛;
第二单元:公开组儿童、少儿、少年各项目比赛;竞赛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年龄组别
学校组、公开组分别设置年龄段如下:
(一)个人竞技
学校组
1.高中组
男子:-50KG、50-54KG、54-58KG、58-62KG、62-67KG、+67KG
女子:-43KG、43-47KG、47-51KG、51-55KG、55-59KG、+59KG
2.初中组
男子:34-38KG、38-42KG、42-46KG、46-50KG、50-54KG、54-58KG、+58KG
女子:28-31KG、31-35KG、35-39KG、39-43KG、43-47KG、47-51KG、+51KG
3.小学A组
男子:25-28KG、28-32KG、32-35KG、35-38KG、38-41KG、41-45KG、+45KG
女子:23-25KG、25-27KG、27-30KG、30-33KG、33-36KG、36-40KG、+40KG
4.小学B组
男子:21-23KG、23-25KG、25-28KG、28-32KG、32-35KG、35-38KG、38-41KG、+41KG
女子:19-21KG、21-23KG、23-25KG、25-27KG、27-30KG、30-33KG、33-36KG、+36KG
公开组
1.成年组
男子:-58KG、58-62KG、62-67KG、67-72KG、+72KG
女子:-47KG、47-51KG、51-55KG、54-59KG、+59KG
2.青年组
男子:-50KG、50-54KG、54-58KG、58-62KG、62-67KG、+67KG
女子:-43KG、43-47KG、47-51KG、51-55KG、55-59KG、+59KG
3.少年组
男子:34-38KG、38-42KG、42-46KG、46-50KG、50-54KG、54-58KG、+58KG
女子:28-31KG、31-35KG、35-39KG、39-43KG、43-47KG、47-51KG、+51KG
4.少儿组
男子:25-28KG、28-32KG、32-35KG、35-38KG、38-41KG、41-45KG、+45KG
女子:23-25KG、25-27KG、27-30KG、30-33KG、33-36KG、36-40KG、+40KG
5.儿童组
男子:21-23KG、23-25KG、25-28KG、28-32KG、32-35KG、35-38KG、38-41KG、+41KG
女子:19-21KG、21-23KG、23-25KG、25-27KG、27-30KG、30-33KG、33-36KG、+36KG
6.幼儿组
男子:17-19KG、19-21KG、21-23KG、23-25KG、25-28KG、28-32KG、32-35KG、+35KG
女子:15-17KG、17-19KG、19-21KG、21-23KG、23-25KG、25-27KG、27-30KG、+30KG
(二)规定品势:
1.比赛内容
学校组
公开组
(三)电子竞速对抗比赛:
电子竞速项目,是将电子科技与跆拳道相融合的比赛形式。选手在指定时间内,使用跆拳道动作击打电子桩,以设备记录有效击打次数进行排名。电子竞速仅设置公开组比赛。
(一)参赛单位
1.学校组参赛单位为广州市各级各类学校,不包含体育运动队学校,参赛运动员必须为本校在读学生。普通中学队伍可混报初中和高中。高中组包含中专、技校,5年制学校须按实际年龄分别参加高中组或公开组成年组的比赛。普通中小学应提供学生学籍信息表,中专队伍应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备查。
2.公开组参赛单位为广州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参赛运动员应持有中跆协个人会员证,特邀单位除外。
(二)严禁弄虚作假行为。学校组不得借调非本校在读学生组队参赛,同一名运动员不得跨队伍参赛。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取消所属队伍团体总分。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供健康体检证明,并自愿承担比赛风险。
(四)参赛队伍不得借调专业队运动员(两年内获得国家体育总局计划内赛事前八名或各省市体育局计划内赛事前三名运动员)代表队伍参赛,如查实即取消比赛资格。
十二、运动队报名
(一)从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至时间:2020年11月27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ww.gz202.com/xuesheng。并按系统要求提交身份信息、个人会员信息和电子照片。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13686026874 ;
组委会咨询电话:薛小姐13632448797(微信同号)。
(三)各参赛队自主报名,报名结束,请打印报名表(盖章)扫描件发组委会电子邮箱(1055001048@qq.com),并电话确认。打印报名表(盖章)原件请在报到时提交,为报名最终确认凭证。
(四)参赛队伍须在报名系统,登记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信息(包括照片),为赛事保障足够的教练,工作人员按比例向组委会申请,工作人员仅能进入场馆侯赛区、检录区,不能进入比赛区域。
(五)参赛费用:
1.参赛报名费:
个人项目:单项(竞技/品势)报名300元,电子竞速报名150元
个人项目每增加一项(竞技/品势)加收费200元,电子竞速加收费100元
集体项目:混双品势200元一组、团体品势300元一组,运动员保险自理。
2.汇款账户:
账号(薛映青):6236 6833 2001 0273 80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执信路支行。
汇款后请与财务联系确认,财务联系电话:15217687352(郑老师)。
(转帐时请备注:XX队伍参加XX比赛)
3.参赛队伍的差旅、食宿费全部自理,如需要联系食宿的单位,须在报名时提交资料时致电跆协协助安排,逾期不予办理。
十三、运动队报到
(一)联席会议:
时间: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中山七路330号荔湾区青少年业余体校一楼跆拳道训练基地。
各代表队请派代表准时出席。缺席联席会议,取消参与道德风尚奖,不接受仲裁申诉。
(二)联席会议提交:打印报名表(盖章)原件,承诺书,比赛专项险保单,学籍信息表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三)报到联系人:郑婷婷(联系电话15217687352)
(四)报到时领取:教练员证、运动员证、秩序册。
(五)竞技称重
1. 赛前一周,组织“飞行”称重,根据队伍组织需要,在各区设置称重点,由组委会选派裁判为队伍提前完成称重检录工作。请队伍根据需要组织队员参加,减少比赛当天排队等候的时间。提前称重,超重运动员允许更改级别,级别更改费每人每次100元。
2. 参赛运动员称量体重于比赛当天进行,以队伍为单位凭运动员证称重,超重运动员按失格处理。
十四、竞赛办法
(一)个人竞技
1.个人竞技各级别不限报名人数
2.不足2人的级别,向上合并或取消级别。各级别参赛人数超过16人,则再分组分别进行比赛
3.进行个人对抗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每回合进行1分钟,中间休息30秒。
4.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具体尺度以联席会议公布为准。
5.学校组、公开组竞技项目比赛全部采用电子护具竞赛,小学组竞技项目视赛程安排另行通知。采用电子护具比赛的级别,由组委会提供电子头盔、电子护胸(运动队租赁电子脚套上场(100元/人),护臂、护胫、护裆、护齿、护手套各队自理。
6.比赛装备:除组委会提供的电子头盔、电子护胸及租赁电子脚套外,必须穿戴护臂、护胫、护挡、护齿、护手套等护具;小学A组少儿组及以下须佩戴面罩。
(二)传统品势
1.传统品势个人各级别不限报名人数,每组年龄组只可以派两组混双、团体品势参赛。
2.不足2人级别不合并,各级别参赛人数超过16人(组),则再分组分别进行比赛,直接决赛。
3.品势比赛道服及腰带要求以联席会议公布为准。
4.使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公布的品势规则,赛制采用评分排名制。
(三)电子竞速
1.电子竞速采用排名赛制,每8人为一组进行决赛,以系统确认的极大次数进行排名,次数相同以体重轻者优先排名。
2.全部参赛运动员均需要穿着跆拳道服。
十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个人名次
1.竞技项目:每级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按13、11、9.5、6.5计分(并列第三、并列第五)
2.传统品势:每级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个人品势按9、7、6、5、4、3、2、1计分,混双品势按11、9、8、7、6、5、4、3计分,团体品势按15、11、10、9、8、7、6、5计分
3.电子竞速:每组授予前三名奖牌奖励。电子竞速不纳入团体总分计算。
(二)奖励办法
1.团体总积分奖
学校队伍分别设小学组总分奖、中学组总分奖,奖励前3名,授予牌匾;
团体会员单位设公开组团体总分奖,奖励前6名,授予奖杯。
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以此类推。
2.荣誉奖项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及“优秀运动员奖”若干名颁发牌匾或奖状,颁发数量以实际参赛人数确定。
十六、技术官员及仲裁办法
(一)技术官员由主办单位选调。各参赛单位可推荐辅助裁判,经主办方审核后选派。
(二)比赛设仲裁委员会,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请按以下流程进行申诉: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十分钟内,由参赛队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并交纳申诉费1000元,申诉成功退还一半,申诉失败不退还申诉费。
十七、疫情防控要求
1. 参赛人员包括领队、教练、队医、运动员、工作人员、家属以及其他随队人员,应该通过“粤康码”或当地健康码小程序,自主申报行程和健康情况(赛前2周),并在报到时配合查验。
2. 参赛运动员需满足连续在粤14日条件,其他随队人员需满足连续在粤7日条件。
3. 赛前两周内,参赛队伍所在地有通报本地病例的,所有参赛人员及随队人员均需要提供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
4. 赛前两周内,参赛队伍所在地被通报为高风险地区,将安排该队伍办理退赛手续。具体退费手续另行安排。
5. 参赛队伍应带备口罩进入比赛场馆,并配合现场人员的管理和分流疏导,自觉保持排队距离。
6. 参赛队伍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运动员必须持证进入比赛区域,观众席及候赛区不对家长和观众开放。
7. 参赛运动员应签署《自愿参训责任及风险告知书》《疫情防控申报和承诺书》,并在报到是递交。具体防疫要求,以当时当地政府发布为准。请队伍通过政府新闻渠道主动获取并配合执行。
十八、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广州市跆拳道协会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