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其他待定。
二、承办单位
(一)分站赛:由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各区跆拳道协会、企事业单位等向上海跆协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作为承办单位。
(二)总决赛:由上海市跆拳道协会指定。
三、协办单位
上海多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东松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上海德尚律师事务所、其他待定(由上海跆协与承办单位共同确定)。
四、比赛时间
(一)分站赛:2022年4月—11月,具体时间待定;
(二)总决赛:2022年12月,具体时间待定。
五、比赛地点
全市16个区的体育场馆、团体会员自有道馆、各单位自有场馆、大型商场、地标性建筑、大型广场、人群集聚地等。
六、参赛对象
(一)分站赛:全市跆拳道爱好者,包括在沪外籍人士和香港、澳门及台湾同胞,各承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二)总决赛:
1、必须为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
2、各分站赛必设项目(详见“八”)各组别前1-2名(最终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七、比赛项目
(一)必设项目(总决赛项目):个人竞技(线上赛除外)、个人品势。
(二)选设项目:混双品势、团体品势、跆舞、特技、击破等,各承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八、必设项目年龄及组别设置
(一)竞技比赛年龄规定及级别设置
1、儿童一组: 7周岁(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男子:13-16kg、19kg、22kg、25kg、28kg、31kg、34kg、34-37kg
女子:12-15kg、18kg、21kg、24kg、27kg、30kg、33kg、33-36kg
2、儿童二组:8周岁(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男子:15-18kg、21kg、24kg、27kg、30kg、33kg、36kg、36—39kg
女子:14-17kg、20kg、23kg、26kg、29kg、32kg、35kg、35—38kg
3、少儿一组:9周岁(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男子:18-21kg、24kg、27kg、30kg、33kg、36kg、39kg、39-43kg
女子:16-19kg、22kg、25kg、28kg、31kg、34kg、37kg、37-41kg
4、少儿二组:10-11周岁(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男子:23-26kg、30kg、34kg、38kg、42kg、46kg、50kg、50-54kg
女子:20-23kg、27kg、31kg、35kg、39kg、43kg、47kg、47-51kg
5、少年组:12-13周岁(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男子:30-33kg、37kg、41kg、45kg、49kg、54kg、59kg、59-64kg
女子:25-28kg、32kg、36kg、40kg、44kg、48kg、52kg、52-57kg
6、青年一组:14-15周岁(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男子:37-40kg、44kg、48kg、52kg、56kg、61kg、66kg、66-71kg
女子:32-35kg、39kg、43kg、47kg、51kg、55kg、59kg、59-64kg
7、青年二组:16-17周岁(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
男子:42-45kg、49kg、53kg、57kg、61kg、66kg、71kg、71-76kg
女子:38-41kg、45kg、49kg、53kg、57kg、61kg、65kg、65-70kg
8、成年组(高校组):18-26周岁(1996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男子:51-54kg、58kg、63kg、68kg、73kg、78kg、83kg、83-88kg
女子:43-46kg、49kg、53kg、57kg、61kg、65kg、70kg、70-75kg
*说明:
①线上赛可不设竞技项目;
②取得总决赛资格的运动员报名总决赛可更改公斤级;
(二)品势比赛年龄规定、组别设置及比赛内容
1、品势比赛年龄规定
(1)幼儿组: 6周岁及以下(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儿童一组:7周岁(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儿童二组:8周岁(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4)少儿一组:9周岁(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5)少儿二组:10周岁(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6)少儿三组:11周岁(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7)少年一组:12周岁(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8)少年二组:13-14周岁(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9)青年组:15-17周岁(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10)成年组(高校组):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品势比赛组别设置及比赛内容
组别 |
预赛指定品势 |
决赛指定品势 |
幼儿组 |
太极一章 |
太极二章 |
儿童一组 |
太极二章 |
太极三章 |
儿童二组 |
太极三章 |
太极四章 |
少儿一组 |
太极四章 |
太极五章 |
少儿二组 |
太极四章 |
太极五章 |
少儿三组 |
太极五章 |
太极六章 |
少年一组 |
太极五章 |
太极六章 |
少年二组 |
太极六章 |
太极七章 |
青年组 |
太极七章 |
太极八章 |
成年组(高校组) |
太极八章 |
高丽 |
九、比赛形式
(一)分站赛:邀请赛、馆内交流赛、线上品势赛等,各承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二)总决赛。
十、竞赛方法
按各站赛事竞赛规程执行。
十一、报名办法
(一)按各站报名办法赛事竞赛规程执行;
(二)所有比赛报名截止时间不得晚于赛前一周,赛前7天内不再接收报名。
十二、比赛经费
(一)报名费、保险费由承办单位根据各赛事竞赛规程规定收取,报名费可按上海跆协“团体会员价”和“非团体会员价”分类收取。
(二)各站赛事运行经费由各承办单位承担。
(三)上海跆协可向各站赛事提供器材租借、裁判员选调支持,协会团体会员承办赛事的,可减免器材租借费、裁判员培训费、裁判员管理费,具体要求见“关于承办2022年第六届“跆协杯”上海市跆拳道联赛的通知”。
十三、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站赛事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按各站赛事竞赛规程执行;
(二)总决赛各项目级别前八名运动员可申请上海市跆拳道业余运动员等级证书;
(三)总决赛团体总分前三名、奖牌榜前三名参赛队将由上海跆协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还将评选男子精英运动员、女子精英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等年度个人奖项,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十四、赛事评估
上海跆协根据赛事组织管理水平、赛事规模、宣传推广、赛事影响力、人财物投入等方面情况和指标,对各站赛事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十五、申诉
根据各赛事竞赛规程规定确定。
十六、服装、器材规定
根据各赛事竞赛规程规定确定。
十七、赛风赛纪规定
根据各赛事竞赛规程规定确定。
十八、疫情防控
根据本市最新防疫相关规定及《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本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体育赛事举办指引的通知》最新版,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严格实施。
十九、禁止使用违禁药物及兴奋剂,违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十、所有分站赛及总决赛竞赛规程须经上海跆协审定后发布。
二十一、本规程之未尽事宜,随时由上海市跆拳道协会、赛事组委会联席会议修正,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官方网站www.shtaekwondo.org.cn,了解最新信息。
二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归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及赛事组委会。